(二)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区广播电视台播音员职位面试人员按1:9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环节,如参加该职位笔试人数少于9人,则全部进入面试环节);其他职位面试人员按该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环节)。达不到1:3比例职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卫生计生类职位不进行面试;区广播电视台播音员职位面试工作由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组织实施;其他职位,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面试人员名单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审查同意后进行公示。
(三)考试成绩的计算
卫生计生类职位考生综合成绩按《医学基础知识》占50%、《基本技能知识》占50%计算;区广播电视台播音员职位考生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其余职位考生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
考生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