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政策待遇与管理
1.引进人才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同级财政一次性给予10万元安家补助费,可享受副县级(事业管理六级或专业技术七级)工资待遇;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同级财政一次性给予5万元安家补助费,可享受正科级(事业管理七级或专业技术九级)工资待遇。
2.引进人才工作期间在工作岗位上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予以安排担任合适职务。
3.所有引进人才均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组织人事部门须进行合同鉴证,明确服务方式、服务期限、工作职责、工资待遇和违约责任等,服务期不少于5年。
五、问题咨询及信息发布
巴中党建网(www.bzswzzb.gov.cn)为本次引进人才工作的指定网站,有关引进人才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凡未按规定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或办理报到相关事宜的,均作自动放弃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由中共巴中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27-5286056。
附件:1.四川省巴中市2014年公开引进专业人才岗位表.xls
2.四川省巴中市2014年公开引进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巴中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