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三师民兵武器库、装备器材和训练基地警卫人员队伍建设的需要,按照《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决定在十三师范围内公开招聘警卫人员15名。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1、第十三师职工及其配偶、第十三师职工子女及其配偶;
2、自愿来第十三师工作的退伍军人。
(三)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28岁以下(1986年1 月以后出生)男性,汉族。
(四)优惠条件
退伍军人笔试总成绩加5分;
二、招考程序和方法
招考程序: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聘用。
(一)现场报名
符合职位条件自愿报名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明及近期免冠同版1寸照片2张,到十三师政务网上下载并填写《十三师招考民兵训练基地警卫人员报名表》,并缴纳报名费、考务费。哈密以外的报考生下载《报名表》认真填写后,传真到0902-2565046。
《报名表》中要填写详实的通信地址和便捷可靠的联系电话。
1.报名时间
2014年2月17日—28日
报名确认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应严格按招聘条件和要求报名,凡不符合职位条件要求以及弄虚作假的按规定取消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