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提交审核材料。
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户口所在地的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招聘岗位有专业技术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及其它方面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现工作单位及镇(街)党(工)委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台山市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台山市2012年度四星级以上村(社区)党支部书记还需提供中共台山市委组织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台山市村(社区)“两委”干部还需提供任职文件或当选证书及镇(街)党(工)委出具的任职经历书面证明。
台山市镇(街)政府临聘人员还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的单位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清单等材料(须同时具备,并互相印证)。
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的,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以上所述需要提供的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均需原件和证件复印件一式一份。(温馨提醒:报名现场不提供复印服务,请各位报考人员报名前准备好复印件)
(四)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初审及资格条件解释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现场报名期间,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料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审核意见。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告知报考人员取消报考资格。
在现场,已通过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初审资格条件合格的报考人员,可当场领取笔试准考证;在现场初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在截止报名后,一律不准改报或重报其他岗位。
特别提醒: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安排
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3年10月19日(星期六)上午9:00—10:30。
2.笔试地点:台山市技工学校(台山市台城石华路23号)。
3.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统一组织。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政治、法律、公文处理与写作、职业能力测试等公共基础知识。
台山市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台山市村(社区)“两委”干部、台山市镇(街)政府临聘人员笔试用“公共基础知识试卷(一)”。
台山市2012年度四星级以上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笔试用“公共基础知识试卷(二)”。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及入围分数线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市人社局网站公布。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达到入围分数线的考生才能进入面试,面试的人数以入围人员笔试成绩高低为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如某些岗位达不到1︰3的比例,可按该岗位实际笔试成绩入围人数确定面试的人数。
2.资格复审。面试前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对拟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发现拟面试对象的真实情况与公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如发现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台山市组织的机关雇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者有放弃面试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可在市人社局核准后,从笔试达到入围分数线且同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联合统一组织实施。面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须当场向应聘人员公布。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统一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