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江人社发〔2010〕573号)、《江门市面向基层定向招聘机关雇员 事业单位职员试行办法》(江人社发〔2011〕807号)、《中共台山市委关于加强镇(街、场)领导班子和村(社区)“两委”班子建设的实施办法》(台发〔2012〕10号)、《台山市村级组织星级化管理考核评选办法(试行)》(台办发〔2012〕89号)的精神,为了加强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及时向事业单位输送一批德才兼备、经过基层历练的优秀人才,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台山市四九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等47个单位面向服务基层人员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13年台山市面向基层定向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年龄须年满18周岁,年龄、工作年限划线以本公告发布之日止。
(二)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分为台山市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台山市村(社区)“两委”干部、台山市镇(街)政府临聘人员、台山市2012年度四星级以上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等四类人员。各类人员报考资格条件如下:
1.台山市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
①年龄:18至35周岁;
②学历、学位、专业要求详见各招聘岗位;
③服务期超1个聘期,考核合格且在岗的台山市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
2.台山市村(社区)“两委”干部
①年龄:报考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为18至45周岁,报考工勤技能岗位的为18至40周岁;
②学历、学位、专业要求详见各招聘岗位;
③现任台山市村(社区)“两委”干部连续满3年以上。
3.台山市镇(街)政府临聘人员
①年龄:报考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为18至45周岁,报考工勤技能岗位的为18至40周岁;
②学历、学位、专业要求详见各招聘岗位;
③现时在台山市的镇(街)机关或镇(街)所属的事业单位临时聘用连续满3年以上,并签订和实际履行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时间一致。
4.台山市2012年度四星级以上村(社区)党支部书记
①年龄:男18至50周岁,女18至45周岁;
②中专(高中)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③现任台山市2012年度四星级以上村(社区)党支部书记;
④只准报考本人任职党支部书记所在镇(街)所属的事业单位。
上述四类人员除具备以上相应资格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报考岗位中所需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