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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德宏州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

二、专业测试

根据岗位要求,部分岗位需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测试成绩权重为面试总成绩的50%。

(一)专业测试岗位

1、英语专业测试岗位1个,岗位具体为:瑞丽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英语翻译岗位(3102003053)。

2、缅语专业测试岗位3个,岗位具体为:德宏州外事办公室缅甸语翻译岗位(3100019001);芒市公安局公安岗位(3103002013);盈江县外事和工业商务局缅甸语翻译岗位(3123003082)。

3、景颇语言测试岗位1个,岗位具体为:盈江县公安局公安民警岗位(3123003012)。注:本岗位的景颇语言测试,因景颇语言分五种语系,请考生自选语系,并将所选语系于2013年7月15日前报州公务员局,联系电话:2995358。

(二)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以口试方式进行。

专业测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面试总成绩,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面试总成绩 = 面试成绩×(100%-专业测试成绩权重)+ 专业测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权重

专业测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专业测试按岗位采用现场抽签方式确定考生测试顺序,测试全程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三)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专业测试时间:2013年7月20日上午8:00-11:30

专业测试地点: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宏州芒市胞波路60号)

(四)相关要求

1、考生携带经审核单位签章的资格复审确认表、专业测试通知书(通知书于资格复审合格时发放)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专业测试;

2、考生于2013年7月20日上午8:00前到达测试现场。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测试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专业测试成绩按0分处理;

3、考生进入候考室前,随身携带的资料和通讯工具必须交给工作人员保管。如不按规定,将上述物品带至候考室的,视为违规,取消专业测试资格,专业测试成绩按0分处理。

4、考生进入考场只允许报本人抽签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及本人父母姓名,一经透露视为违规,专业测试成绩扣减5分的处理。

5、考生进入考试区域后,应自觉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和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6、按照回避相关规定,考生可向监督人员申请需要回避的考官予以回避。

7、考生在候考室内禁止大声喧哗和吸烟。

8、违反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取消专业测试资格或禁考处罚。取消专业测试资格的,专业测试成绩按0分处理。

三、面试

(一)面试时间

2013年7月26日至30日。上午8:00 下午13:00

考生的具体面试时间详见《面试日程安排》,《面试日程安排》于面试前公布于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dhrs.yn.gov.cn)。

(二)面试地点

德宏州委党校(德宏州芒市南蚌路30号)

(三)面试方式及最低分数控制线

本次面试方式为等额面试岗位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非等额面试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的满分为100分,2013年全省统一划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无法达到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则无论其笔试成绩的高低,也无论是否等额进行的面试,均视为该报考者在该岗位的综合成绩不合格,不得参与该岗位后续的体检和考察。

(四)面试流程

1、报到。考生必须按照《面试日程安排》规定的时间到德宏州委党校报到并参加面试。面试当天,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及经审核单位签章的《资格复审确认表》(其它物品在工作人员指定的地点统一摆放)原件。

2、候考。考生报到后,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进入候考室。同时,在候考室内由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并宣布面试纪律、程序和其他有关注意事项。

3、抽签。考生的面试考场按《面试日程安排》中以组为单位临时抽签确定,考生的面试次序按岗位顺序抽签确定。考场、面试次序确定后由考生在《面试考场抽签表》、《考生抽签表》签名确认。

4、面试。考生佩戴代码号由引导员引领到考场进行面试。

5、成绩通知。考生面试完毕,由工作人员带离考场,送到休息室等候面试成绩。当工作人员对考生的面试成绩计算完成,经核对无误后,考生在引导员的引领下,返回考场听取面试成绩,并领取面试成绩通知单,至此,考生面试结束。

(五)面试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的考生,在面试时不得穿着有行业特征的工作制服,警官及司法警官院校毕业生不得着制式服装。

2、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于面试当天上午7:30-8:00或下午12:30-13:00到达德宏州委党校报到。在规定时间内仍未到达报到地点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进入面试候考室前,随身携带的资料和通讯工具必须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将通讯工具或资料携带进入候考室的,视为违规,取消面试资格。

4、考生进入考场只允许报本人抽签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及本人父母姓名,一经透露视为违规,在该考生面试总成绩中扣5分处理。

5、考生进入考试区域后,应自觉遵守面试工作各项管理规定和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6、按照回避相关规定,考生可向监督人员申请需要回避的考官予以回避。

7、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允许带走面试题本和草稿纸。

8、考生在候考室、考场内禁止大声喧哗和吸烟。

9、对违反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取消面试资格或五年内禁考公务员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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