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由农十四师二二四团政工办和医院按照招聘简章和职位表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和执业资格证及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照3张及打印的《报名表》等。
采取传真、邮件报名的,需将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应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电子版传至报名处,并在笔试前2天将本人报名时提供的各类证书证件原件、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交至报名处复审。
3、缴费
按自治区物价局有关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考试费每科40元。
4、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发放时间:2012年9月6日—9月8日,北京时间10:00-19:30时。
发放地点:农十四师二二四团办公楼二楼政工办。
联系电话:0903-6561046、18997651677。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医疗卫生基础理论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门科目一份试卷(汉语)。9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及考点设置
笔试时间:2012年9月9日,具体考试地点及时间详见准考证。
3、笔试相关政策
每个职位的报考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可适当放宽。
根据笔试成绩由师人事局、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确定进入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