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统一考试
1、笔试
2012年4月20日左右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资料。笔试答题可用蒙、汉两种文字。用蒙文答卷的,要在报名时注明。笔试结束后,按照报考职位分别划定进入面试分数线。按面试人选与选拔名额5∶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分别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并在媒体上进行公布。
对应试者本人明确表示不参加面试的,按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2、面试
2012年4月下旬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按报考职位分组进行,当场评分、当场公布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照应试者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按考察人选与选拔名额3∶1的比例,分职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名单,并在媒体上公布。
七、组织考察
由通辽市委公选领导小组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考察组,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按照个人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民意调查、实绩分析的程序和方法进行全面考察。列入考察的人选须提交个人近三年的工作总结(不超过2000字)。
八、决定任用
通辽市委公选领导小组根据考试、考察情况,以及考察人选的综合素质和特点,在征求纪检(监察)、检察、审计部门意见后,提出使用意见,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经公示如有不宜提拔或不服从组织分配的,不予提拔任用,所空名额不再补充。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
九、组织领导
公开选拔工作在通辽市委领导下进行,成立通辽市委公开选拔副处级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实施公选工作。未尽事宜由公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为加强对公开选拔工作的监督,设立“公选监督员”,从市党代表、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和市行风评议员中邀请10名同志担任,设立公选监督举报电话。一经发现有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0475-8836413 8836411
传真电话:0475-8836403
监督举报电话:0475-12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