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报考的。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1日—4月15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县处级后备干部无特殊情况必须报考。其他符合条件人员采取个人自愿申报、组织推荐上报的方式。各旗县市区委组织部、开发区党工委和市直、中区直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接受本地、本部门人员的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登录通辽党建网(//www.tlsdj.cn或//www.nmgdj.gov.cn/tl),下载打印填写《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并交近期2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附电子版照片)。符合资格条件人员每人只限报考一个职位。
五、资格审查
1、初审
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各旗县市区委组织部、开发区党工委和市直、中区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认真审核报考职位和报考资格,严格认定报考人员的年龄、性别、学历、任职时间、政治面貌等基本情况,并对初审结果负责。
各旗县市区委组织部、开发区党工委和市直、中区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统一汇总并填写《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报名花名册》一式三份,制成EXCEL电子表格(光盘),连同报考人员的《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有关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任职通知)复印件及照片,于4月15日前一并报通辽市委公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
2、复审
通辽市委公选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选拔资格条件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复审。复审合格者经公选领导小组审定后发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中作弊的,在考察中进行违规活动的,一经查实,取消参加公开选拔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公开选拔名额,一般不低于10∶1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