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社会科学专技类(B)、自然科学专技类(C)、中小学教师类(D)和医疗卫生类(E)五类,试卷形式为五类试卷,每类试卷为两个科目的合订本。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各岗位考试类别及科目详见《2016年马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附件1)。
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5年版》(见附件3)为准。
综合管理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主要测查应试人员从事管理工作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部分。综合管理类《综合应用能力》,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的管理角色意识、分析判断能力、计划与控制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社会科学专技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主要测查与事业单位人文社科类专业技术岗位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识判断、言语运用、数量分析、判断推理、综合分析等部分。社会科学专技类《综合应用能力》,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的阅读理解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调查研究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自然科学专技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主要测查与事业单位自然科学类专业技术岗位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综合分析等部分。自然科学专技类《综合应用能力》,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的阅读理解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数据加工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中小学教师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主要测查与中小学教师职业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分析、策略选择等部分。中小学教师类《综合应用能力》,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的师德与职业认知、教育教学核心能力和教师自主发展能力。
医疗卫生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主要测查与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分析、策略选择等部分。《综合应用能力》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综合运用医疗卫生相关知识和技能,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应试人员应根据报考岗位选做相应类别(分为中医临床、西医临床、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公共卫生管理六个类别)的试题。
笔试时间为:2016年10月29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各科满分分别为150分。
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所有发放资料。
根据考试题型的不同要求,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以备使用。
报考人员中属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6年10月29日下午14:30-17:30,携带相关证书(鉴定表)到马鞍山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马鞍山市湖南东路900号市人社局5楼,电话:0555-2366843 )办理申报加分事宜。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马鞍山市人社局网、马鞍山市人事考试网上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科目成绩各增加2分。
笔试结束后,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笔试考试成绩情况,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并网上公布。笔试成绩(含加分)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报考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合成成绩(折算):笔试合成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1.5×0.5+《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1.5×0.5。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下同)。
笔试成绩于2016年11月下旬统一在马鞍山市人社局网、马鞍山市人事考试网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七、资格复审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资格复审由各区及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进行。按照报考人员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市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专业测试前依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网上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书”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网上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书”等材料。
(3)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网上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书”等材料。今年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提供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待发”等相关证明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需提供有关工作经历的书面证明。
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6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6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需缴纳专业测试费80元(按皖价费〔2009〕118号规定标准),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享受减免考试费用政策。
八、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根据招聘岗位用人需求,专业测试可选择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面试、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管理能力、专业知识及潜能等。专业测试方案另行公布。
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或当日参加同一考场同一种类专业测试方式考生的平均分数及以上。否则,不予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九、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马鞍山市人社局网、马鞍山市人事考试网公布。
考试最终成绩合成:按照笔试合成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最终成绩。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