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核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职位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加档案考核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档案考核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数1.5倍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进行体检考核。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员数为1:1的,总成绩低于其他同类职位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最低总成绩的,不得进入体检考核范围。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人员。
考核参照《山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办法》。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因考核、体检和资格复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空缺的,按专业职位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和体检由纪检监察、组织人社部门抽调人员组织实施。
4、聘用及待遇
考核、体检和资格复审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根据总成绩在所报专业职位内从高分到低分由应聘人员依次选择招聘单位(报考教育专业职位的实行基层服务期制度,服务期三年,当场签订自愿履行服务期协议),本人签字确认,确认后不得另行更改,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选岗顺序,选岗结果报县政府批准后聘用。聘用人员凭人社部门《泗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介绍信》办理列编、工资和社会保险等手续,签订《山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执行本单位同类人员现行工资福利待遇,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四、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工作人员要严格标准,严谨程序,严明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严禁弄虚作假,违者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3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组织的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五、其他
1、此次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泗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www.ssxrsj.gov.cn/),请考生时刻关注相关信息,届时不再电话通知。
2、此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招聘办公室联系电话:4365372
本简章由泗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