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到村任职”项目人员还应出具县级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考核证明材料;参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服役期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应提供《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原件和县复退军人安置工作办公室出具的应聘证明。
应聘人员按照各专业职位条件要求,根据所学专业和《2014年泗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填写报名登记表,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专业职位,填报后不得变更。每个专业职位的应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招聘计划的3倍。达不到招聘比例的相应核减计划。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采取网上查询、证件认定、档案查阅、现场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2、考试
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考录采取笔试加档案考核的方式进行,其他职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考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教育和卫生三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两部分,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基础、教育心理学基础、教师职业道德及教育法制等;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卫生专业基础知识部分包括:医(药)学基础、医学伦理学、医风医德及卫生法规等。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成绩面向社会进行公告。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泗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2014年8月16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专业职位计划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招聘计划10人 (含10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专业职位,取消该专业职位招聘计划;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专业职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进行公告。进入面试人员缴纳考务费70元。
面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组织、全封闭运行方式进行。根据面试工作需要,组建若干个考官组。综合类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教育类面试采用说课方式进行,说课参照《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标准》;卫生类面试采用结构化和卫生综合业务知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时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面向社会进行公告。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档案考核
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录档案考核由县纪检监察机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征兵办公室抽调人员组成考核工作组量化赋分。
①、加分项目:
Ⅰ军龄:根据退役大学生士兵在部队服役年限给予加分(军龄计算时间按武装部批准入伍之日起,超过6个月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军龄一年加2分。
Ⅱ奖励:在服役期间个人获嘉奖加2分、优秀士兵(优秀士官)加5分,荣立三等功加8分,二等功加20分,一等功加30分,被大军区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加40分。按最高项给予一次计分,不累计加分。
Ⅲ艰苦地区:在新疆、西藏艰苦地区服役的加5分。
Ⅳ学历学位:专科学历加5分,本科学历加10分,研究生以上学历加15分。按最高学历计分,不累计加分。
②、扣分项目:
Ⅰ对服役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的分别给予10分、20分、30分、40分的减分。
Ⅱ对档案材料和相关证件不真实、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取消招聘资格。
③、档案考核量化赋分依据
档案考核根据档案有效记载和本人提供的有效证件,实行逐项考核,综合计分。
档案接收后,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其档案材料;档案材料不清或有疑问的,不得作为考核依据;获三等功以上奖励者,必须具备立功奖章、立功受奖证书、奖励登记表、立功受奖通知书和立功喜报,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