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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庆阳市公务员考试公告

  十、考察

 

  体检结束后,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招录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查阅报考人员档案,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函调,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进行面谈,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写出书面考察报告。

  考察不合格者,经市考录办审定后,该职位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有关职位体能测评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得递补),递补只能进行一次。

  十一、公示和录用

  拟录用人员由市考录办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评、体检结果和考察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对外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市考录办负责核实。若反映的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该职位形成的空缺,按最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若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录用手续。经批准录用的人员,试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任职,不合格者取消录用。新录用人员须接受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初任培训,培训不合格者,不予任职。本人提出放弃录用资格的,记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备查。

  审批录用工作在2015年4月底前完成。

  十二、监督检查

  为保证考录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直接对考试录用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同时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及考生家长代表参与考务工作重点环节的监督。

  要严格执行《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范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查处,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五年内不得报考、终身不得报考、取消录用资格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发现涉考的各类违法行为,按有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对不法利益团伙举办的各类违规培训、销售盗版辅导教材、短信诈骗等行为,广大应试人员要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考录政策咨询电话:

  市考录办 0934—8683662、8219300

  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察局(举报中心) 0934—12388

  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0934—12380

  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0934—8605851

  十三、未尽事宜以市考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答复为准

  附件:

  2014年度庆阳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情况简表

  2014年甘肃省公务员招录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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