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笔试
本次考录工作,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招录计划与报名人数之比1:5(对基层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部门专业性强、人才资源稀缺的职位,经省考录领导小组审定后适当降低)。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一律用汉语作答。
(二)笔试时间
2014年9月20日
上午: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三)笔试地点
以准考证为准。
(四)携带证件
应试人员必须携带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身份证遗失的应试人员,应在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身份证。确因时间原因无法补办的考生,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五)成绩查询
应试人员于10月下旬前后在省人社厅网站查询,也可通过语音查分平台16887777查询。
五、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市考录办根据网上报名信息(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本人提供的有关证件(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项目服务证和职称证书等)和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证明材料等,按照职位条件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要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有关问题的意见》(甘人社〔2013〕516号),坚持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严格审核认定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试人员、在职报考人员不能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报考人员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对资格复审后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试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