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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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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贵州省铜仁市事业单位选聘300人公告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发现资格不符的考生即取消选聘资格。

  (五)面试考察

  由市选聘办组织相关人员对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面试考察对象进行面试考察。

  面试考察采用面谈和实地考察方式进行,对考生的综合素质、政治品行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解。

  (六)体检

  体检在市选聘办指定的医院进行,根据笔试成绩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选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选聘资格,所空缺职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出现笔试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报名先后顺序)。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细则(试行)》进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生选择聘用岗位

  市直事业单位根据人员需求情况和岗位要求,向市选聘办报送新增人员需求计划表。市选聘办根据工作需要确定120个左右的岗位供考生选择。供选择岗位提前一周在网站上公示,考生根据岗位要求和所学专业合理选择岗位。2014年6月中旬,体检合格考生统一在市选聘办按笔试成绩排名(出现笔试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报名先后顺序)依次选择岗位。因个人原因放弃选择岗位的考生,所空缺名额按笔试总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出现笔试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报名先后顺序)。

  报考区(县)直事业单位的考生由各区(县)组织人事部门进行分配。

  (八)确定聘用人员

  经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市选聘办根据考生选择聘用岗位情况,研究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委、市政府审核同意后予以公示。公示结束后,确定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应届毕业生须经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确认后,限期反馈。若出现拟聘用人员不服从分配、未按期签订就业协议等情况,则视为放弃聘用,因此出现的职位空缺,不予递补。

  拟聘用人员不服从分配、未按期签订就业协议的,五年内不得参加铜仁市各级招录(招聘)考试。

  (九)初聘培训

  选聘人员上岗前,由市、区(县)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对选聘人员集中进行初聘培训,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十)报到

  根据确定的选聘人员名单和分配方案,由市公开选聘工作办公室统一出具介绍信,选聘人员持介绍信分别到聘用单位或(区、县)人社局报到。报到时选聘人员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十一)档案转递

  省内外高校将聘用的选聘人员档案在封面上标注“选聘人员”字样后分别寄市、区(县)人社局。

  档案接转和保管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接转、妥善保管选聘人员档案。

  四、聘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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