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2014年公开选聘高校优秀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工作简章
铜仁的跨越发展,急需人才支撑。经研究,拟公开选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铜仁科学发展、赶超跨越、同步小康储备一批学历层次相对较高、年纪相对较轻的后备人才。为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选聘计划
本次拟公开选聘30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市直事业单位100名,区(县)直事业单位200名(每个区〈县〉20名)。
二、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对象
1.2013年、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不含委托培养的毕业生和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学生)。
2.2013年、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铜仁市户籍或铜仁市生源毕业生(不含委托培养的毕业生和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学生)。
3.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不含委托培养的毕业生和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学生)。
4.由省级及以上机关从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中,统一选派到铜仁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下简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到2014年12月31日前须在铜仁服务2年及以上,且服务期内考核均合格(具有两个及以上基层服务项目经历的,各服务项目时间可合并计算)。
“基层项目服务人员”在本次选调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未离开项目岗位且一直在基层服务项目岗位工作。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服从组织分配。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3.截止2014年7月31日,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
4.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以及相关规定。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4月2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3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
6.“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参加选聘须满足以下条件: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截止2014年4月21日,应在乡(镇)基层单位服务满12个月及以上。
根据有关工作要求和服务性质,参加团中央西部计划基层青年工作,开发性金融、基层法院、检察院专项志愿服务行动的志愿者,服务单位放宽至县级。
其中抽调到省内各级项目管理办公室工作的志愿者联络员,截止2014年4月21日,须在乡(镇)基层单位服务满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