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笔试地点
本次笔试地点设在南平市区,具体考点将在考生准考证上详细标明。
4、加分
笔试成绩公布前,按照省上的有关规定,对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中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予以办理加分手续,办理时间为2014年3月31日至4月4日。报考市属事业单位的考生到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加分手续,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的考生到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加分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通过享受政策待遇已被录取为公务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本次报考专门岗位的人员不加分。有关具体事项将在福建省招聘委托报名网公告栏上发布。
5、成绩查询。
报考南平市属事业单位的考生,可在4月15日后登录南平市公务员局网站(//www.nprs.gov.cn)、南平人才网(//www.nprc.com.cn)查询;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的考生,可登录当地公务员局网站(网址附后)查询。
6、划定成绩合格线
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的合格线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划定,考生可在4月15日后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合格线由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并在当地人事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形式
各岗位的面试形式按《简章》要求进行。
2、面试的组织
面试工作由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有条件的也可委托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做好指导和监管工作。
3、面试人选的确定
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上线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考生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所报考市、县(市、区)公务员局网站上公布。在此期间,请考生关注相关网站并确保手机畅通,以方便招聘单位联系。
4、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提供招聘岗位规定资格条件的相关材料,如毕业(学位)证、准考证、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等。若招考岗位有要求工作经历的,还应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缺少上述材料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不得参加面试。逾期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