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拟聘人员必须按时毕业,并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就业协议自动解除。
(四)按本公告招聘的人员最低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未满的,不办理调流动。
(五)按本公告招聘的卫生系统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须在工作3年内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教育系统职高专业教师须在工作2年内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否则,单位可以予以解聘,终止人事关系。
(六)本公告招聘的对象主要是应届高校毕业生,因此,所有应聘人员均不执行政策性加分。
(七)请应聘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十四、本公告由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县卫生局:0831—5720085 肖老师
县教育局:0831—5722272 胡老师
县国土资源局:0831—5705011陈老师
县畜牧兽医局:0831—5723068 马老师
县住建局:0831—5728616 赵老师
县农业局:0831—5723814 周老师
县文广体育局:0831—5721283 朱老师
有关招聘政策咨询电话:县人社局 0831-5700223凌老师
附件一:屏山县事业单位2014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岗位表.xls
附件二:屏山县事业单位2014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报名表.doc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