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的;
4、有债务缠身、家庭关系紧张、酗酒嗜好的;
5、其他不适合在公安机关从事工作的。
四、报名、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考生需提供材料: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现仍在特勤岗位工作的证明(特勤岗位)、士兵(士官)证(退伍军人岗位)、退伍证(退伍军人岗位)原件及复印件各1 份。报名费每位考生100元。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1月15日至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独山县公安局。联系电话:0854—3221354
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交近期一寸蓝底彩色免冠照片4张。报名结束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准予考试。
3、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原则上相应递减招聘职位人数至规定比例,如因工作急需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是否开考,报招聘领导小组讨论决定,但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不得低于1:2比例。
五、考试
考试分为体能考核和面试。其中,体能考核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4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须参加完本职位规定所有项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项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不能进入招考下一环节。
(一)体能考核项目及标准(巡特职位满分为560分、退伍军人职位满分为660分)
即:3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立定跳远、10米×4折返跑、400米障碍(退伍军人职位增加项目)、纵跳摸高七个项目。
(1)3000米跑:12分50秒为60分,每减少1秒加0.2分,每增加1秒减0.2分,9分30秒为100分,17分50秒以后为0分。
(2)100米跑:以≤15.2秒为60分,每减少0.1秒加1分,每增加0.1秒减1分,11.2秒为100分,21.2秒及以后为0分。
(3)单杠(引体向上):要求不准闪腹,每个动作下颚必须超过单杠,以8个及以上为60分,每增加一个加4分,每减少一个扣7.5分,18个为100分。
(4)立定跳远:以≥2.3米为60分,每增加1厘米加1分,每减少1厘米减1分,2.7米为100分,1.7米及以下为0分。
(5)10米×4折返跑:11秒为60分,每减少0.1秒加2分,每增加0.1秒减2分,9秒为100分,12秒8以后为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