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市属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公告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1〕347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同意有关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地勘水文等专业技术人员的复函》(川人社函〔2013〕14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宜宾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范围公开招聘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且完全符合《宜宾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截止至2014年7月31日,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25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二)基本条件
1.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 符合本公告《岗位表》所列招聘岗位需要的条件及资格要求。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宜宾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6)有违反其他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单位和名额
具体单位、招聘名额和岗位详见《岗位表》。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各招聘单位的具体报名时间及方式详见附件1。
(二)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必要时可以与招聘单位电话咨询,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
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和其他违反规定报考的,取消招聘资格,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