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聘方式
(一)由人社部门、主管部门、用人单位联合组成选聘小组到省内相关高等院校进行选聘。
第1类人员:面谈和面试相结合,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的方式,择优聘用。
第2、3类人员:教育系统采用专业技能测试(说讲课)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他系统采用相关专业知识测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日—2014年3月31日。现场选聘时间将在高校网站上进行发布。
面试前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准予面试。职位需求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进行,未达到1:3的职位,可根据面试及考核情况确定。
按照面试成绩高低和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核人员,考核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就业协议上注明:“该生如按期毕业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经考试、体检合格,方可聘用”。
(二)报考者认真阅读本次《公告》及岗位表,了解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其中专业与学历学位填写要以本人在校所学专业为准,年龄以身份证为准。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报考者的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责任自负。
六、报到和资格审查
经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合格,拟招聘的高校毕业生,持就业意向协议、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从业资格证、报到证到珙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报到和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未按时报到的和未通过审查的,取消资格。
七、体检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教育系统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后意见)执行。2013年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在提供本人2013年教师资格体检材料后可免体检。非教育系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的以复检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社会公示。
九、聘用
拟聘用的人员,到珙县人社局审批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