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以下情况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处以开除处分或辞退的人员;
3、在各类人事考试中因违纪受到在一定期限内不允许参加考试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4、在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内的人员。
六、考试方式和内容
(一)考试方式:考试包括公共科目考试、专业科目考试两项内容。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统一汉文制卷。
(二)考试内容: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科目考试按照不同专业类别进行。
七、实施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3年12月21日至12月27日在呼伦贝尔政府网、呼伦贝尔人才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12月24日至12月27日。
2、报考人员需登陆呼伦贝尔人才网下载报名表,携带从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一式两份,张贴2寸照片三张)、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在指定时间内到市人才流动人事考试中心(海拉尔区河东诺敏路宁辉小区)进行现场报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资格审查。
3.应试人员于考试前两天到市人才流动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请考生关注呼伦贝尔人才网通知)。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公共科目考试、专业科目考试、体检和考察
1、考试加分:按照自治区统一规定,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考生在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
2、公共科目考试、专业科目考试结束后,按照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占4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占60%的比例加权计算考生的总成绩。
即: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考试成绩×40%+加分因素+专业科目考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同一职位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比较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
3、体检和考察
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在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
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等。
(四)确定拟录用人员
招聘领导小组根据上述各项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