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3〕158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进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工作的意见》(渝人社发〔2012〕121号)精神,经县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石柱县乡镇社会保障协管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社会保障协管员40名。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符合以下招聘条件及要求的人员。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本职工作;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5. 2012年届、2013年届未就业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4050”人员(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城镇“低保户家庭”和“零就业家庭”中的失业人员(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学生,均不属于招聘范围。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于2014年1月7日至1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在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底楼人力资源市场内(南宾镇玉带南街15号原老法院院内)报名。联系电话:73336114(县就业局姜老师、冯老师)。
(二)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需带以下材料:
1、2012年届、2013年届未就业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名时需持本人毕业证和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以及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2、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4050”人员指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报名时需持《就业失业登记证》、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毕业证、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以及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3、城镇“低保户家庭”指正在享受低保待遇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报名时需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低保证》、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毕业证、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以及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零就业家庭”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报名时需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零就业家庭卡》、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毕业证、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以及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