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试形式和内容
1、考试,只进行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2013年12月28日 上午9:00—11:00
4、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上述证件需妥善保管备用。
考试成绩在贞丰县人社局网站(www.zfrsj.gov.cn)公示。
七、体检
体检工作在县招聘办公室指定的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时间在贞丰人社局网站(www.zfrsj.gov.cn)通知。
体检对象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职位数1:1比例确定。如遇总成绩末位并列的,另行组织考试择优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中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本人后的三天内提出复查申请,超过时限申请复查的不予受理。复查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在指定的上一级医院进行,复查所需的一切费用由考生自理。
凡本人自愿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缺额的,一律不再递补人员体检。
八、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政审)对象,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考察组报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1、没有考察(政审)依据(学籍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过劳动教养、正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未满5年的;
4、在册在编事业人员(含试用期人员,不含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6、违法生育的;
7、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凡自愿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缺额的,不递补考察人员。
九、聘用审批
(一)经笔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贞丰人社局网站www.zfrsj.gov.cn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影响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得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县招聘办组织考生填写《吸收(聘用)审批表》,完善手续后,报州人社部门审批备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聘用。
(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被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及以上(含1年试用期)《聘用合同书》,不愿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规定报到时间内不到聘用单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驻矿安监员岗位正式聘用的人员五年(含试用期)内不准申请调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