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专业科目考试
1.有关专业科目考试的具体事项于2013年12月下旬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2.专业科目考试根据岗位特点、工作性质采取综合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对写作能力有要求的,将进行公文写作能力测试;计算机软件及相关专业将进行计算机水平测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前需领取《专业科目考试通知书》,《专业科目考试通知书》领取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专业科目考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按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进入专业科目考试者,收取专业科目考试费80元。
3.专业科目考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见《专业科目考试通知书》。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专业科目考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专业科目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专业科目考试因自动放弃或缺考实际开考比例低于1:2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个别紧缺专业经批准后可开考,但参考者专业科目成绩必须达到规定分数。
5.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予以退费。
6.参加专业科目考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等具体事项在专业科目考试结束后另行安排,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五、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六、考核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在职人员主要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非在职人员主要征求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意见;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主要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考核依据。
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确定。如需递补,拟递补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非递补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七、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是否递补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协商确定。如需递补,拟递补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非递补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岗位)及以下材料送交招聘单位:
1、在职人员应在公示期满后20日内,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2、非在职人员应在公示期满后20日内,提供未就业证明(失业证明)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3、博雅学校考调人员应在人事部门发出的调档函规定的时限内办妥相关调动手续。
4、2014届毕业生应在2014年7月31日前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到人社部门进行专业确认后再办理有关手续。
逾期未将上述材料送招聘单位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再办理聘用手续,由此出现的空缺是否递补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协商确定。
招聘单位应在公示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对拟聘人员资格进行确认。在资格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如系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用通知,及时通知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原则上为审批后15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并办理人事代理、核定工资、上编制和社会保险等有关手续。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此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