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其它条件。因用人单位是在编制范围内,根据设岗的空缺岗位及工作需要确定招聘岗位,故用人单位应结合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岗位任职条件设定其它条件。
其它条件应按照便于操作、避免歧义、语言简洁的原则设置。不设户籍限制、中共党员、“具有……,同等条件下优先”、x级医院工作经历等要求。需工作经历要求则按以下档次设置:3年及以上、5年及以上。
各县区(开发区)人社局、市直各主管部门在审核招聘计划时,要按以上要求严格把关。
用人单位在设置岗位条件时,在能满足岗位需求的前提下,条件设置宜宽不宜紧,因岗位报名人数少而无法开考,招聘组织部门不再发布变更条件、延长报名时间公告。
201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在体检、考核过程中,因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予递补。
五、有关要求
(一)市直各主管部门于2014年1月15日前,制定完成本系统的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计划,经编制部门核编后,报市人社局审核。未完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首次聘用工作的,暂缓人员招聘工作。
报送材料:
1、《南昌市201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审批表》纸制材料及电子文档(附件2);
2、市人社局批复的《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情况审核表》(最新)复印件;
(二)县区于2014年1月20日前,制定完成本系统的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计划,并报市人社局。
报送材料:《南昌市各县区201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汇总表》纸制材料及电子文档(附件3);
(三)中小学教师招聘计划(不含幼儿园教师)应同步统筹考虑,待省教育厅招聘通知下发后另行申报。文化、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主系列岗位招聘计划申报时应单列。
(四)国家行政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补充工勤人员依照执行。
(五)各县区、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应依据本通知对招聘计划岗位条件严格审核,特别是专业条件。历年招聘资格审查,争议较多的基本集中在专业条件的认定上,故专业条件的设定应科学、合理、规范,专业条件一经公布,须严格遵照,设置小专业条件的,相似相近专业不得通过资格审查。
(六)本《通知》有关内容可点击“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hrss.nc.gov.cn网查阅或下载。
附件:
3.2014年南昌市各县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计划汇总表.doc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13日
编辑推荐: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