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示和聘用管理
考核结束,由各主管部门将拟聘人员综合情况进行审核,报市人社局审定后,对拟聘人员在市人社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如无异议,市人社局下发聘用通知书,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应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明确岗位等级,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应聘人员被正式聘用后原则上要在应聘单位服务3年以上。
本次集中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政策监督电话:0717-6056364;监督举报电话:0717-6056390;报名咨询电话:详见《2013年(下半年)宜昌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职数表》。
附件:2013年(下半年)宜昌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岗位及职数表.xls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三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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