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公示
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
8、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进行录取。聘用人员需填写《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一式三份,报市人社局备案。
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内,未落实人事关系的统招毕业生见习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期满后,再重新签订聘用合同。
所有考生一经录用,三年内不准流动。
附件1:2013年彰武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xls
附件2:2013年彰武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代码表.xls
附件3:2013年彰武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xls
彰武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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