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核结果、公开体检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面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简章》规定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从事聘用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参加招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本次引进人才工作未尽事宜,由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 普安县2013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计划一览表.xls
监督电话:0859-7232170(县监察局)
咨询电话:0859-7237576(县人才交流中心)
普安县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
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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