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验应试者的相关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自我情绪调控能力、人际交往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岗位匹配性及个体特征等,分值量化,百分制计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相加平均后(保留两位小数)即为应试者的面试成绩。
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
面试具体考务工作另行安排。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须关注沁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面试具体安排将在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六) 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以上各项分数计算均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以下顺序确定:
①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四位数排序;
②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③加入面试时去掉的最高分、最低分,重新计算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④按学历层次确定。
(七)体检与考核
根据总成绩,以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核人选。
体检由沁水县人社局负责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县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审。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缺额,不予递补。
(八)聘用与管理
笔试和面试结果都要在相关网站公示。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沁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填写《沁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办理增人、编制、工资等手续。公示有异议且核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缺额不予递补。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由人社及用人单位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
五、组织实施
为了加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的领导,成立沁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组及办公室,负责本次公开招聘的组织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