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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推动资阳加快发展,经中共资阳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引进一批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
一、引进计划及要求
计划引进290名,其中:市本级76名,县(市、区)214名。单位、名额及专业等具体要求见《资阳市2013年面向全国公开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职位表》(附件1)。
二、引进对象
(一)市本级引进对象按资委办发〔2012〕53号文件规定执行。即: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3.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的学术技术带头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4.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5.我市急需的相关专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6.我市急需、紧缺的具有技师等级资格的技能型人才。
7.经认定的高素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及其他特殊人才。
(二)各县(市、区)引进对象以各县(市、区)人才引进办法规定为准(附件5)。
三、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0岁;取得博士学位的,年龄不超过35岁;副高级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正高级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柔性引进人才不受年龄限制。其中: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三)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在党纪、政纪影响期内的;
5.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