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幼儿的“学”包括“接受学习”和“发现学习”两种方式。
(1)接受学习。在教师使用直接“教”的方式时,与之相应的幼儿学习方式主要是“接受学习”。“接受学习”是幼儿的一种重要学习方式,也是今后学校学习的主要方式。所谓“接受学习”,是指学习者主要通过教师的言语讲授获得知识、技能、概念等的学习方式。如果教师能按照幼儿的身心特点来讲课,能让幼儿发挥主体性,学得有兴趣,能将教师传授的东西积极地消化、吸收,转化为自己的东西,而不是死记硬背,这样的话,幼儿的学习是主动的、有意义的。因此,把“教师讲、幼儿听”笼统地斥为机械灌输的说法是不对的。不过,对幼儿来说,这种方式不应当是他们的主要学习方式。
(2)发现学习。在教师间接“教”的时候,幼儿的学习方式主要是“发现学习”,即幼儿通过动手操作、亲自实践、与人交往等去发现自己原来不知道的东西,从而获得各种直接经验、体验以及思维方法的学习方式。在幼儿期,这是比“接受学习”更适合幼儿的一种学习方式,特别有利于发挥幼儿的主体性,如激发幼儿的学习动机、发展其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主动参与的积极态度等。这些对幼儿的发展和终身学习都有重要意义的东西,在很大程度上被认为是可学而不可教的,即不能由教师像传授知识那样“教会”,只能通过幼儿自己的实践活动“学会”。但是,正如“接受学习”不一定是被动的一样, “发现学习”也不一定就是有意义的,它也可能变成机械的、盲目的尝试。如果幼儿在活动中完全没有积极的思维分析,就没有任何意义。
幼儿的学习是否有意义,关键是教师能否激发幼儿的主动性,而不在于用哪种学习方式。教师应当根据需要,该直接教的就直接教,该让幼儿自己探索的就让幼儿去探索。强制灌输下的“接受学习”和放任自流下的“发现学习”,对幼儿的发展来说都是不利的。
六、案例分析
教师与幼儿进行沟通需注意的问题有四个方面。
(1)注意倾听。教师要用语言和非语言的方式表示关注、接受和鼓励幼儿的谈话,在倾听时,教师要有耐心,还要细心揣摩和理解幼儿语言中潜在的意义。
(2)注意身体姿势。一名具有良好沟通技巧的教师在与孩子谈话时,会注意自己的声音、姿态以及运用和强调的词语。
(3)语言的表达要简明,易于理解。
(4)在与孩子沟通的时候,教师可以表达自己的思想和情绪,使幼儿了解教师的想法,如在讲故事的时候,一个孩子老是打扰别人,影响小朋友们听故事。教师可以说:“当听我讲故事时打扰别人,别的小朋友都难听到故事,你自己也听不到,这让我觉得很失望。”教师用这样的语言表达出来自己的情绪和想法,使幼儿比较容易接受,其效果要比单纯的压制和责备好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