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其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要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在整个公招工作中,必须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本简章由彭水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23)78496838;县教委人事科(023)78448691
附件1:《彭水自治县2013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