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新录用的机关和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人员、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及未经单位同意的在岗人员。
本次招聘按照不低于拟招聘岗位1:5的比例组织报名,如报名人数低于规定比例,视情况相应减少招聘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1、发布时间:2013年9月22日至10月7日。
2、发布渠道:林口县政府网站。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0月8日—10月9日(正常工作时间内)
2、报名地点:原劳动局四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填写网上打印的报名表2份(到林口县政府网站下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须为蓝底证件照)。
②毕业证、学位证和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③携带牡丹江市所属市县区户口簿。
④项目生需携带县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证书。
⑤报考人员每人收取报名费200元。
(三)资格审查
林口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方案》规定的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符合报考条件人员,于2013年10月14日8点至11点30分,到原劳动局四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
本次考试招聘工作,实施全程资格审查,随时欢迎广大考生、群众举报、监督。对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实者,一经发现,将取消考生考试和录用资格,并按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四)组织考试
1、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两项各占50%,满分为100分。
2、笔试:笔试内容、复习范围与所报岗位专业相对应。笔试的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不再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按照拟招聘岗位1:3的比例,依据公示后的笔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笔试成绩并列,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员)。
3、面试:在县考试招聘领导小组的安排下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