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都网校 > 关于文都网校

村官考试

更多

2013年广东汕尾市选聘大学生村官公告

  四、考试:

  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笔试时间初定2013年10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选聘职位拟录用人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资格复审。在面试前,须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由汕尾市和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负责,重点审查面试对象年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事项。条件不符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3.集中统一面试。面试由汕尾市委组织部、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对象按选聘人数,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计算。

  (二)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三)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选聘机关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四)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体检合格者,在汕尾党建网、汕尾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不予公示聘用。

  六、聘用选派

  (一)聘用。经公示后合格者,确定为聘用对象,由市委组织部根据其报考地域统一定向派到各县(市、区),由县(市、区) 委组织部与聘用对象签定聘用合同。聘用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未经选聘机关批准15天内未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二)岗前培训。由县(市、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已聘用人员进行岗前集中培训,学习农村工作的基本知识和有关政策规定,熟悉做好农村基层工作的基本方法。

  (三)任职。根据聘用人员户籍、居住地等综合情况和工作需要安排到行政村任职。选聘的高校毕业生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任职手续由任职村所在地镇(街道)党(工)委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

  七、待遇和保障政策

  (一)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后,由中央财政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安置费;聘用期间每人每月工作、生活补贴不低于1500元,由中央、省、县(市、区)财政共同分担。有条件的地方,可自行适当增加补贴数额,所需资金由当地财政列支。

  (二)大学生村官聘用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费用由相关县(市、区)财政和个人按规定分担。

  (三)大学生村官在村任职满2年且考核合格后,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依照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为您服务

  • 网校咨询:400-011-8090
  • 售后客服:4000118090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