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安吉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安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针对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求现状,有关单位招聘计划及方案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3年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0名。本次公开招聘的笔试、面试均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统一命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具有本县常住户口的各类高校历年毕业生。
2.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可报考安吉县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的工程造价岗位、安吉县地理信息中心的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岗位、安吉县乡镇规划管理站的村镇规划管理岗位、安吉县国家项目审计中心的工程审计岗位、开发区(递铺镇)公共安全监督管理中心的村镇规划岗位、梅溪镇公共安全监督管理中心的村镇规划岗位、天子湖镇公共安全监督管理中心的村镇规划岗位、报福镇公共安全监督管理中心的村镇规划岗位。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户口不限。
招聘对象户口以2013年9月28日的所在地为准。已就业的人员报考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已是事业编制人员的,报考还须主管部门同意)。
鉴于本次招聘的体检和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现行公务员考录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身体状况不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存在《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第十二条所述情形的人员,不宜应聘。
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具有报考岗位所需学历、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4.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8年9月28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根据招聘单位实际需要,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3年9月28日以后出生),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详见招聘计划表。
5.部分招聘岗位所要求“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2013年9月28日前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工作或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年及以上的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