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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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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东省滨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三)网上初审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部门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考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信息不全的,不予审核。网上报名期间,公布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应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四)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必须于2013年8月30日下午17:30前登录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缴费成功后,务必于8月31日下午17:30前下载打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A、B、C(不含C11)、D类岗位的应聘人员,须于2013年9月5日- 6日登录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E、F类岗位和C11岗位不需办理网上缴费手续和打印笔试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审核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8月31日上午8:30-11:30到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N505房间(府右街37号,乘101路公交车在传媒集团站点下车,南行200米;或乘107路公交车到市人社局站下车)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时,应携带显示报名成功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及以下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须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

  报名结束后,对A、B、C(不含C11)、D类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

  四、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时间、分类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仅限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二)笔试内容

  根据岗位要求不同,设置不同的笔试内容,A、B、C、D类岗位均各考一科,E、F类岗位和C11岗位不进行笔试。A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B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专业基础知识;C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D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岗位对面试比例有要求的从其比例,下同)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五、面试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统一组织。A、B、C、D类岗位经笔试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和E、F类岗位、C11岗位所有报名成功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滨州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进行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以及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报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后,取消其资格。因放弃资格审查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缴纳面试考务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

  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及以下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未就业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和报到证(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不提供报到证);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当时提供确有困难的,可在考核阶段提交)。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上述相关材料外,须出具国家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须提供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如教师资格证、医师资格证、从业经历证明等)。

  应聘定向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大学生,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上述材料有缺失者,需出具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盖章的相关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山东计划”的毕业生,须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须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亲自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上签名。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资格审查结束后,对E类岗位和C11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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