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30日至8月31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8月31日下午17:00。
2、报名地点: 象山县职业高级中学室内球场(象山县教育园区内)。
3、报名办法:下载并填好《象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一式二份,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和相关资料到现场报名。请考生来报名前事先复印好资料,备齐材料。
考生须携带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信息页原件)或户籍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同时提供同一底版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3张。
留学人员(持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书;报考乡镇定向大学生“村官”职位的,需提供由象山县委组织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证明;行政、事业编制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已接到报告的书面材料。委培生须取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招聘职位条件中按类别设置专业条件的,其专业类别参考附件3。以相似相近专业报考的,请考生事先准备好大学所学课程表。课程表可从本人学籍档案或大学毕业时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中复印。
考生如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场报名的,代报名人须持考生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样张见附件4)、被委托人身份证和上述资料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并接受资格审核。审核合格者缴纳考务费40元。
4、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向初审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资料不全或提供资料与报考条件不相符的,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5、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同一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2个及以上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报考取消招聘职位的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县委党校教师、县规划管理中心地理信息管理、县新闻中心记者(1)为面向全国招聘的高层次人才职位,符合条件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数比例原则上要求达到3:1;若不足3:1的,按符合条件的考生人数进入考试程序。
6、领取准考证时间:2013年9月14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地点:象山县人力资源市场(象山工业园区创业路1号,万华康庭南出口斜对门)。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及写作,笔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原则为:笔试合格分=考生最高得分×75%,如计算结果高于60分的,则笔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40分的,则笔试合格分为40分。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的即为笔试不合格;笔试不合格者淘汰。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按1:3比例最后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