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笔试
笔试科目的考试大纲详见本公告所附的附件。也可登录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专网(//zf.chsi.com.cn/)查询。
(一)本科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笔试时间及科目
2013年9月21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013年9月21日下午 14:00-16:30 申论
2013年9月22日上午 9:00-11:30 民法学
(二)硕士研究生教育笔试时间及科目
2013年9月21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013年9月21日下午 14:00-16:30 申论
2013年9月22日上午 9:00-12:00 专业综合Ⅰ(刑法学、民法学)
2013年9月22日下午 14:00-17:00 专业综合Ⅱ(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
(三)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阅卷结束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个人分数。查分期结束后,将在云南人事考试网公布全部考生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和笔试后相关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五)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岗位排名在招录计划数2倍比例范围内的人员为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四、资格复审和递补
面试前一周内,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视违规程度处以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或5年禁考全国范围内公务员的处罚。
因放弃面试和未通过资格复审而出现的面试缺额数,将按笔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后续人员进入面试。递补人员由招录单位在面试前通知本人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五、面试和综合成绩
(一)面试
递补后仍达不到面试比例时,按实际人数组织面试。面试的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视为综合成绩不合格,不得参与该岗位后续的录用工作步骤。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所报岗位的培养层次为硕士研究生教育的,综合成绩岗位排名在岗位招录人数2倍范围内的考生,为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入学前由招录院校进行入学复试,无合格人员的,取消岗位招考;报考其他岗位的,综合成绩岗位排名在岗位招录人数1倍范围内的考生,为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无需进行院校的入学复试。
(二)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果综合成绩并列,则先看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胜出;若面试成绩一致,再看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