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面试
体检和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职位计划录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并于体能测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面试人员名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njhrss.gov.cn)、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上公布。
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的职位,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七、考察(政审)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政审)人选。
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该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八、公示录用
政审合格者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njhrss.gov.cn)、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报经江苏省公安厅政治部审核同意、由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并报省公务员局备案。
经批准录用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发给录用通知书。
被录用的人员与原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
录用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