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笔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科目与内容。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每科分值为100分。
《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法律、政治、科技基础知识、人文常识、经济常识、时政热点、事业单位改革与现代公共管理知识、职业道德与社会公德、公文写作等知识。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包括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分析、判断推理分析、常识判断分析、资料分析等内容。
3、笔试时间。2013年 9月28日(星期六)
4、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照顾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以身份证、户口簿上记载为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三)笔试成绩查询
2013年10月20日前考生可登录钦州人才网查询笔试总成绩。
(四)面试
1、面试方式及合格分数线。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两种,招聘单位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选择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招聘单位详见招聘岗位及条件表,不选择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招聘单位则实行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分值满分各为100分,60分为合格。招聘名额与实际参加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人员的比例在1:1及以下岗位的人员,其成绩要达到当天该考场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及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1:1岗位所在考场平均分是按该考场实际参加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人员的成绩来计算,包括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按零分处理的考生(如考生透露个人姓名),不包括面试公告发布后、面试前放弃面试资格考生。
2、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资格审查。
根据笔试总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招聘岗位名额和笔试总成绩情况,由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报考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但经核准开考的岗位除外)。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拟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后,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钦州人才网发布公告,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招聘单位对拟面试人选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招聘单位负责通知拟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直接携带报名申请材料到招聘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具体审查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以及照顾加分情况。报名申请材料包括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和学位证、报名登记表、工作经历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属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加盖公章;属随军家属报考的,须提供随军审批表)。
如拟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须附报考者的相关资格证件等材料)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审核确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招聘岗位没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招聘岗位通过面试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组织实有通过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进行面试。
最终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钦州人才网发布公告。
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结构化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资格的,不再递补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结构化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3、组织实施。
2013年11月30日前,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面试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等有关规定,进行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1)结构化面试。
进行结构化面试的招聘单位,结构化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考官从面试考官库中随机抽取组成。
(2)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招聘单位,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形式可根据行业的实际确定。
①制订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工作方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在2013年9月16日前制订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工作方案,按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方能组织实施。2013年11月30日前完成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工作,并将成绩情况书面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逾期不组织的,视作弃权处理。
②确定考官。每个考场的考官数为7名。考官直接从考官库中随机抽取确定。
(3)实行验证制度。
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人员须按本简章的规定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考场。因提供的证件与应试人员不相符的,取消报考者的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4)实行严格监督制度。
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的纪检监察机构要对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全过程进行严格的监督,如有违规现象出现,应及时、大胆制止,严肃处理。
(5)成绩公布。
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在考试结束时当场公布,当天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结束后,组织实施单位须书面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