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混凝土结构耐久性的环境类别
混凝土结构耐久性的环境类别见表1—2。
4.混凝土结构环境作用等级
混凝土结构环境作用等级见表1—3。
5.混凝土结构耐久性的要求
(1)混凝土最低强度等级。
结构构件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应同时满足耐久性和承载能力的要求,故《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50476-2008)中对配筋混凝土结构满足耐久性要求的混凝土最低强度等级作出相应规定,见表1—4。
(2)一般环境中混凝土材料与钢筋最小保护层。
一般环境中的配筋混凝土结构构件,其普通钢筋的保护层最小厚度与相应的混凝土强度等级、最大水胶比应符合表1-5的要求。
注:①I—A环境中使用年限低于100年的板、墙,当混凝土骨料最大公称粒径不大于15mm时,保护层最小厚度
可降为15mm,但最大水胶比不应大于0.55。
②年平均气温大于20℃且年乎均温度大于75%的环境,除I~A环境中的板、墙构件外,混凝土最低强度等级
应比表中规定提高一级,或将保护层最小厚度增大5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