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
报名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半身电子证件照片(照片要求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勿着制式服装等)。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应使用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果招聘单位在1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3年7月30日—8月1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登录山亭区人社局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山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于2013年8月6日—7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考务费为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3年8月1日9:00—11:00到区人社局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留存原件)和低保证(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留存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经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和选派的)报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定向招聘。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急需学科及定向职位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后,经区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按实有报名人数开考。
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笔试
根据此次招聘岗位(专业)的特点,将招聘岗位(专业)分为三类:A类—综合类岗位, B类—教师类岗位,C类—卫生专业类岗位,具体分类情况见附件。
A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公共管理、科技文化等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B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学基础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理论相关知识及应用),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C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医学卫生基础知识(卫生政策及有关法规知识,护理岗位专业知识为护理,其余岗位专业知识为临床),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笔试时间为2013年8月8日9:00—11:30,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