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形成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bjrbj.gov.cn)、北京市人事考试网(//www.bjpta.gov.cn),面向社会统一公布。2013年7月19日,考生可以登录上述网站查询其是否进入面试。
面试将于2013年7月29日至2013年7月31日进行,面试工作由市级招录机关、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如个别招录职位在报名结束时,仍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可组织进入该职位面试的现有考生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不低于当天本考官组面试的所有考生平均分时,应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均低于当天本考官组面试的所有考生平均分,则该职位取消录用。
专业科目考试由各招录机关根据招考职位要求自行组织,进入该职位面试的考生须参加专业科目考试。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占50%,面试成绩(或面试成绩和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占50%。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市级招录机关、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情况将在市级招录机关、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公示7天。
北京市各级机关2013年下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xls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