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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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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淮安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

五、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 6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4 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 4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3 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 3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 2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二)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制发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相关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获得毕业证书前的实习时间不列入计算。

六、报名组织

(一)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含“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形式。

新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检查报考资格。网报期间,考务人员只审核照片不审核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考费(含报名费和考务费)将不再退回,责任自负。

报名时间:2013年5月22日9:00~6月5日16:00

支付时间:2012年5月22日9:00~6月7日16:00

报名和支付网址://www.harsks.com。

(二)网上报名流程:

1.新考生网上报名流程(先审核后缴费)

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照片审核通过后——网上打印报名表——到现场资格审核——网上支付;

新考生带齐规定报名材料,于规定时间内到规定的现场资格审核点(初审)审核报名资格;逾期未进行现场审核者,一律作自动放弃报名处理。

2.老考生网上报名流程

老考生(注:不可更改往年报考的级别和专业)报名,只要在网上报名时填写往年考试的身份证号、姓名、档案号以及今年报考科目及其他各项报名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照片审核通过后经网上支付成功即可完成报名,不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如老考生报名表左上方无档案号,网上报名时请仔细核对身份证号、报考级别和报考专业信息是否与往年报名信息一致。

(三)新考生现场资格审核(初审)安排: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3年5月27日至31日及6月3日至6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正常休息。

资格审核地点:淮安市高教园区枚乘东路19号市委党校院内教学楼东三楼。联系电话: 83671403、83668563。

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新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样表见附件或在报名表指定处填写、盖章)。

2.报考“相应专业考试”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报名过程中,本科学历应按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2)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余学历者报考所学专业应与本科学历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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