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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淮安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

关于做好淮安市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淮安市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及报名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资格复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资格终审工作。

二、工作计划与考点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9月14日、15日两天。具体时间如下:

考试
时间
9月14日
上午
0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15日
上午
0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
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分别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子专业。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成绩当年有效,报考人员须提供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方能报考。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试题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试题(10个专业)为主、客观题混合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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