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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文山州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

(五)面试注意事项

1、7月22日上午8:30,全体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到文山学院主教学楼前的操场进行抽签,确定每个岗位的面试时间。

2、7月23日至7月24日,每场考试的考生,请务必于当场面试前45分钟,即上午7:15,下午13:15前到达文山学院主教学楼的操场,按面试编排组次列队与面试考官同时抽签决定面试考场。上午7:45,下午13:45未到达考点的,取消当场面试资格,并保留是否追加禁考处罚的权利。已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面试,按“扰乱考试秩序”给予五年禁考公务员的处罚。

3、考生进入面试候考室后,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必须交给有关工作人员保管。将通讯工具携带进入面试候考室和面试考场的,视为违纪,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时不得穿着有执法单位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凡穿着有执法单位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的,将对其最终面试成绩扣减5分。

5、考生进入面试室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及本人父母姓名,否则将对其最终面试成绩扣减5分。

6、考生进入考试区域后,应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7、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普通话。

8、按照回避有关的规定,考生可向纪检人员申请需要回避的考官予以回避。

9、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允许带走题签和草稿纸。

10、考生在候考室、面试室内禁止吸烟。

11、违反相关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六)面试的相关说明

1、面试工作由中共文山州委组织部、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州纪检监察部门实行全程监督。面试阶段通过文山政务网(www.ynws.gov.cn)、文山党建网 (zswldj.yn.gov.cn/newZS/default.aspx?departmentid=1068)和文山人社网(www.ynwsrs.gov.cn)发布相关工作信息。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全省统一划定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考录过程。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综合成绩将于2013年7月26日通过文山政务网、文山党建网和文山人社网面向社会公布,公示期7天。

4、面试总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果综合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胜出;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胜出。

中共文山州委组织部 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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