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sistent with Yip Sang’s devotion to growth and improvement, he promoted and fostered(支持) education. Not only did he found the Ok Kuo Night School, he also served as its principal for over ten years. His children went to public school, but they also received schooling at home from tutors hired from Hong Kong to teach them Chinese. Yip Sang took great pleasure in quizzing his offspring(子女,后代) about their lessons. His philosophy was that by moderating the children’s Canadian education with fundamental Chinese, the equation would result in well-rounded, responsible citizens.
As a keen advocate of education in Canada, Yip Sang also sponsored education abroad in China. The ling-nan University and Toi-shan Middle School in his hometown of Canton were established with his help.
Throughout his life, he maintained an active role in Vancouver’s Chinatown. He was one of eleven men, his contemporaries, who founded the Chinese Benevolent(慈善的) Association, one component of which looked after the ill, elderly or destitute(贫困的) Chinese in the absence of their families.
When he died at the age of 82, Yip Sang was not only one of the wealthiest merchants in Vancouver; he was also considered a pillar of the community. Yip Sang’s descendants(后裔,后代) continue to honor his values and remain active in the Vancouver Community.
加籍华人阿寿
1842年,中英两国签订《南京条约》,双方为各自的国民提供在彼此的疆域内享有人员和财产受到完全保护的权利。尽管中国没有公开允许移民出境,但1860年通过的一条法律规定寻求在英国殖民地或其他地方工作的华人有这种移民自由。他们及其家人只要登上在中国任一个开放港口里的任一艘英国船只即可。1868年,另一个条约——一个与美国签订的条约——给予那些观光、贸易或永久定居为目的的华人将家庭及对国家的效忠从一个国家转移到另一个国家的权利。从而打开了从中国移民出境的大门。
1850年不列颠哥伦比亚的淘金热开始了华人从美国移民到加拿大的历程。在这些早期移民中间,很多人是从福建省、广东省乘船到达旧金山的。当听说在不列颠哥伦比亚发现了金矿,很多人从陆路穿越俄勒冈州,过边境进入加拿大,或者乘船到达维多利亚港。当金矿被淘尽的时候,这些早期的定居者留了下来,转而从事园艺、农业、家政服务、道路和铁路建设等行业。到1871年,这个省大约有3,000名华裔居民,其中只有53名妇女。
因为华人劳工以勤劳守信闻名,多家公司争相雇佣他们。结果,在1882年至1884年期间,估计来了10,000名工人。为了有效地限制华人入境,加拿大国会通过了一项法令,限制每50吨排水吨位只能运载1人,还征收人头税。那些交了人头税的人,其档案至今还可以在加拿大国家档案馆查阅到。
1875年元月刊登在《伦敦新闻画报》上的一篇文章,通过揭示华人一些观念的改变,对移民过程做了某些深层的透视。其作者认为,他们的变化是很小的,而且基本上都是外在的。他相信在努力融入当地社会的过程中,华人接受了美洲的语言、文化和服饰。然而,因为华人总是带有一种对他们自己身份的强烈认同感,要他们养成北美的生活方式是没有必要的,他们也认为没有义务放弃自己的传统。以今天的标准来看,这篇文章的大部分内容可以被认为是带有侮辱性的。
在美国,存在两种对立的观点。一方面,华人被看成廉价的劳动力,为这个国家的财富积累提供了必要的人力资源,大多数通常从事危险的职业。另一方面,又有人污蔑他们是这个国家的“祸根”。有些美国人赞扬中国人,另一些人则指责他们是恶棍。还有些人忧心忡忡于如果所有移民都决定留下来可能会发生的问题。然而,他们的担心毫无道理,因为大多数华人并没打算留下来。他们最大的愿望就是尽可能地攒钱,然后回到中国。
为移民提供食宿和就业的行会建立了起来。当然,这是要付钱的。所付费用可以保证工人得到合理的工资,不受雇主欺骗。会费累积到很大一笔的时候,行会就能够帮助生病或失业的人。他们不仅要注意工人是否得到应得的收入,还要使他还清所有的债务。没有其代理人出具的无欠债的证明,工人是不允许回到自己国家的。
很多华人能够存下一部分收入,回家时带回他们的祖国。工人们回到中国后,常常会再次到北美挣更多的钱。然而,在中国,被允许上船之前,他们必须证明自己是自愿走的,并不是受劳动合同的约束。在开船之前,当局会上来检查,保证船上所有的人都检过票,并且不是违反他们的意愿离开这个国家的。
阿寿,1845年出生于广东,19岁时离开中国到美国谋生。1864年到达旧金山后,靠打工过活,先是当洗碗工,然后是厨师,最后是雪茄卷烟工。从一开始,他就认识到,只要他有耐心,能够表现出最佳的能力,就会实现他的价值。
也许是受传闻中加拿大铁路公司所给的高工资的吸引,阿寿离开了旧金山。1881年他到温哥华。1882年至1884年,他在加拿大太平洋铁路的西段工作。先是做簿记员,然后是记工员,出纳员,最后被提拔为供应公司的华人主管。这次晋升使他负责雇佣合同的事务,他把几千人从中国运送到不列颠哥伦比亚的铁路线上工作。在建设高峰期间,他管理的华工达六、七千人。
1885年,他用在加拿大太平洋铁路公司挣的钱回到中国,并从1885年住到1888年。在那里,他娶了四个妻子。那时,对富有的年轻人来说这种情况很普遍。他和他的第一位妻子李氏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李氏在婚后得了重病,力劝他再娶一位妻子,以便照顾他们的孩子。他的第二位妻子汪氏,很年轻,有一双“多情”的眼睛,但却得不到李氏的认可。她坚持要他再结第三次婚,这次一定会选一个能够照顾孩子的。第三位妻子董氏比较成熟,有能力管理家务和照顾孩子。董氏又说服他要了第四位妻子金氏,她的主要角色是董氏的帮手。他与他的四个妻子有二十三个孩子,其中一个成为加拿大知名的第一位加籍华人医生。他和他的三个妻子于1888年回到加拿大——李氏在他们走之前已经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