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公示和录用
招录单位根据职位的要求,结合对应试者的考察与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报省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后,由省委组织部统一在山西人事考试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公告并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届时,省委组织部还将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时间为7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被录用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到。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处5年禁考的处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录用人员与原单位之间签署合法用工合同的,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本《公告》由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省委组织部研究决定。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任何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1.职位表;
2.考试大纲;
3.党群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公告;
4.填表说明;
5.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6.山西省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名单;
7.致广大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考试的一封公开信;
8.专业分类目录;
9.咨询电话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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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群系统考试录用相关文件.rar
二O一二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