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确定初选人员。笔试
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照招录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步人选,并在中国盐都网上公布初选人员名单。
5、体检和政审。初选人员的体检和政审由区委组织部、宣传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招录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6、公示和办理录用手续。根据综合评定结果,由区委组织部、宣传部提出拟录用人选意见,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对公示过程中反映有严重问题,经查实确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录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 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被录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五、纪律与监督
招录工作严格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中的相关纪律执行,整个招录工作由区纪委监察部门实行全程监督。报名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证明材料,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对弄虚作假、欺骗组织者,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及录用资格。
咨询电话:(0515)88426068(区委宣传部办公室)
监督电话:(0515)88426003(区纪委干部室)
中国盐都网站:www.yandu.gov.cn
中共盐城市盐都区委组织部
中共盐城市盐都区委宣传部
2011年8月15日